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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人名用字的是与非         
规范人名用字的是与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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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6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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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人名用字的是与非
      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 苏培成 

    根据媒体的报道,教育部、国家语委为规范人名用字准备推出《人名用字表》。消息传出后,引起社会极大的关注,各种媒体都发表了不少讨论文章,气氛十分活跃。这是很可喜的现象。
    要规范人名用字,首先要认清人名的性质。人名具有两重性,就是既有个人性质,又有社会性质,而社会性质是它的本质属性。人名是个人的记号,依附在个人的身上。它具有个人性质,不必多说;为什么说它又具有社会性质呢?因为人名主要是供别人用的,是供社会用的。一个人如果和社会断绝了一切联系,他的名字也就没有人使用,成了多余的东西。正因为人名具有社会性质,所以个人起名要服从社会习惯、民族习惯,而且既要考虑个人使用的方便,更要考虑社会使用的方便。就这个意义来说,一个人叫什么名字、用哪个字,只有相对的自由,没有绝对的自由。为了社会使用的方便,人名用字必须实现规范化。
    中国古代受社会发展条件的制约,人名用字的规范意识淡薄。少数有文化有地位的人一心求雅,起名字爱用生僻字,有时还刻意使用新造字。当前中国已经进入工业化和信息化时代,人名用字要规范化。人名用字规范化有两个要点,一是不使用不规范字,二是不使用生僻字。只有实现了人名用字规范化,人名信息的传递才能方便、准确、迅速,才能有利于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。
    人名中使用生僻字有什么坏处呢?生僻字是文字效率极低的字。根据周有光先生提出的汉字效用递减率,按降频排列,在6600号以后的字,不论有多少,它的总覆盖率不超过0.001%,也就是十万分之一。就是这覆盖率不到十万分之一的生僻字,给户籍管理、电信、银行、教育、出版、保险、交通等部门带来了许多麻烦。单是记住这些生僻字的读音,人们就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脑力。为了处理这些生僻字,电脑要多开销许多宝贵的存储空间,增大软件制作的成本。而这一切得到的回报只是不足十万分之一的覆盖率。人们记住了这些生僻字的读音,而使用的机会是少而又少。投入和产出相差太多了。我们限制人名中使用生僻字,受影响的人数极少,而节省社会的开销却很多,我们不能不算这笔账。
    下面就规范人名用字的几个有争论的问题,谈一点看法。
    第一,什么样的字是生僻字?有人担心怕以文化水平较低的人的识字水平来确定生僻字,那样一来生僻字就会很多,很多有积极意义的字就可能被排除在《人名用字表》以外,起名字时候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。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。生僻字的确定不是依据哪个个人的识字水平,而是依据社会用字的实际情况。制定《人名用字表》时,要调查研究,要进行字频统计。根据得到的有关参数,来确定哪些字是规范字,哪些字是生僻字。现有的人名用字绝大部分都属于规范字,不受影响。
    从学术上说,生僻字包括两部分,一部分是现在根本不用的字,另一部分是现在使用频率很低的字,主要是一些专业用字。这样的字绝大多数人不认识,不知道是什么意思,也不会用。用这样的字来起名字只会妨碍交际,不会促进交际。例如,清代著名画
家八大山人朱耷,他的谱名叫统(quàn)。国学大师章太炎给他的女儿起名字,叫章叕(zhuó)、章(zhǎn)、章(jí)。这四个人名用字属于生僻字。规定不用这样的生僻字起名字,会得到绝大多数民众的拥护。
    第二,有人说:“规范人名用字会妨碍中华文化的传承。”中华文化范围很广,汉字文化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。规范人名用字只是要求起名不用生僻字,而改用规范字。规范字是汉字的主体,也是负载中华文化的主体。只要坚持使用规范字,靠汉字传承的中华文化就不会受到影响。而生僻字是现实交际中根本不用或极少使用的字,它们传承中华文化的功能极弱。如果说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要靠那么一些生僻字来传承,真是笑话。再说我们不用生僻字起名字,那些生僻字并没有就此消失,而是原封不动地保存在大型的字书里,我们会受什么损失?
    第三,有人说:“规范人名用字会妨碍人名的个性化。”改革开放以来,汉人的名字发生了变化,人们对名字的内涵更重视了,许多人名更高雅、更个性化了。这是积极的变化,今后还会继续变化下去。但是名字的个性化要有个前提,就是要用规范字,不用生僻字。如果你用了生僻字,上学时老师叫不出你的名字;参加了工作,同事叫不出你的名字;出国时,海关也不认识你的名字。含义再深刻的名字,也不会发挥作用,一番苦心岂不是白费了吗?如果认为只有用了生僻字,名字才有个性,这是不要社会性的个性,是畸形的个性。相反,使用规范字起名字照样可以彰显个性,得到人们喜爱的好名字。“章含之”“傅抱石”这样的名字,没有生僻字,不也是很好吗?
    第四,有人说:“规范人名用字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。”这些年人们的法律意识在逐渐增强,这是可喜的变化。可是你应该知道自19世纪以来,法律的中心逐渐由个人移向社会。现代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认为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。法律首先要维护的是社会公正,是社会的正常运转。我国宪法第51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,不得损害国家的、社会的、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。”名字用了生僻字,成为社会信息化的瓶颈,给社会造成大量不必要的人力物力的投入,自己从中获得的可能只是某种心理上的满足。法律不会维护这样的姓名权,而只会维护有利社会交际的使用规范汉字的姓名权。
    第五,有人说:“规范人名用字会增加重名。”汉人的名字自古以来就有重名,今后还会有重名。改革开放以来,单名增加,重名也有所增加,这是个值得认真研究并适当加以解决的问题。起名字不用生僻字、使用规范字,有可能会增加重名,但是增加的数量微乎其微。使用生僻字减少重名,也只是视觉上的重名,而不是听觉上的重名。传声时代要减少听觉上的重名,在这方面生僻字也无能为力。我们还必须看到另一个方面,人名中的生僻字是社会交际中的瓶颈,是社会交际中的死角。读名单时,读到生僻字就会读不下去。如果一连串遇到几个生僻字,就没有办法区分谁是谁。把生僻字改为规范字,消除了人名中的瓶颈,这个好处远比增加几个重名要大得多。
    第六,有人说:“计算机技术的发展,生僻字在字库里都有,限制人名里的生僻字完全没有必要。”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。要知道电脑字库的收字量和社会实际使用的汉字量不完全是一回事。电脑要用来处理各种文本,收字要多,不但要收规范字,还要收不规范字;而一个特定阶段的社会用字量没有这么多,自古以来不过是七八千字。为什么6763个GB汉字时常感到不够用呢?主要是因为有许多生僻字,包括人名用字里的生僻字。这些字虽然使用的频率很低,但是所占的字种数却不少。字种太多,电脑可以承受,但是人脑和社会用字承受不了,所以要设法精简。电脑可以造出收8万多汉字的大字库,我们姑且不算制造的成本,可是使用时的开销算过没有?目前人们输入汉字主要有音码和形码两条途径。使用音码输入,必须知道字的读音。许多生僻字人们不知道读音,在输入前只能去查字典,而且要查收字多的大字典。仅此一项,要花费多少时间呢?形码输入,随着字量的增加重码必然增加,为了区分重码,就要增加编码规则,也就必然增加使用的负担。这笔账怎么算呢?生僻字是使用频率极低的字,实际是死字。死字就让它呆在字典里,供研究汉字的人去研究就是了。硬要把它送到社会,除了增加使用的困难,没有多少积极意义。人脑记忆汉字有个极限,不过七八千字,常用字不过三四千字。人为地突破极限,去记哪些根本不用或很少使用的生僻字,有什么必要呢?电脑大字库的研制成功,这是科技的进步,但是汉字的字数繁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是电脑不能解决的。要减少生僻字,限制总字数,才是信息网络时代汉字应该追求的目标。
    制定并推行《人名用字表》是解决信息网络时代社会用字问题的重要举措,是利国利民的好事。要把好事做好,就要加大宣传力度,使公众了解这样做的意义,动员社会公众自觉地参与并支持这件事。宣传的重点是科学的汉字观,让公众转变对人名用字的认识。传统人名观的中心是个人,人名的社会性和人名观的个人性构成矛盾,推行《人名用字表》就要解决这个矛盾。20世纪中叶,一度极端化了的中国式的“集体主义”,压抑了人的个性和人的创造性。物极必反。改革开放以来冲破了旧的束缚,个性和创造性获得了解放。现在的问题是要防止走向另一个极端,警惕社会公众意识的丧失,防止对社会整体性的否定。当前由规范人名用字引发的这场大争论,抛开语文因素外,正反映了这个问题。其次,任何一项语文改革都会遇到阻力。历史经验告诉我们,语文观念的改变是件相当困难的事,不能设想在短时间就会完成。行政手段是必要的,但是单靠行政手段而没有大量细致的思想发动,也是难于成功的。语文改革是长期的事,不要急于求成。无欲速,欲速则不达。规范人名用字这项工作可能要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期,坚持推进才能奏效,如果减少的字数过多、要求过急,可能会适得其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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